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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甯漢豪:地積比轉移須審批 撥地「樓換樓」不礙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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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加快市區重建,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3項措施,擬明年上半年落實,包括容許重建項目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跨區轉移到其他地區。發展局長甯漢豪昨表示,轉移地積比需要經城規會審批,「不是話轉就轉」,政府亦會公平公正地計算地價,強調有關措施符合公眾利益;又說政府土地資源陸續有來,為市建局預留3幅土地用作將來「樓換樓」之用,並不影響政府財政收入。

稱公平計地價 符公眾利益

針對重建需要較迫切的7個指定地區,政府會試行適度增加私人重建項目的地積比率,「贈送」額外樓面面積20%,並容許發展商跨區轉移地積比率使用,或由政府計算老舊地段樓面面積20%的價值,轉為金額抵消補地價。甯漢豪表示,政府傾向直接轉移樓面面積,「只是數字上轉移」,不計算商業或住宅的樓面面積比例,惟會考慮業界意見。倘發展商不想轉移地積比,可選擇轉為金額抵消補地價的措施,甯強調會設有效期,發展商不可無了期「記帳」,否則當時計出地價不再貼市,將聆聽業界意見如何訂定有效期。

指地積比抵消地價有期限

政府會在古洞北第32及34區,以及粉嶺北第14W區預留土地,讓市建局籌劃興建新樓,作為「樓換樓」的替代單位。政府早前也曾以象徵式地價向市建局批出兩幅土地,被問長久支援市建局會否影響政府財政,甯漢豪稱,市建局推行重建並非只為利益,在市建局面對財政壓力大的情况下,「總不能給它一個重建任務,然後見它資源不夠,亦都不理會」。她續說,雖然政府財政亦緊張,但土地資源陸續有來,相信預留土地予市建局不影響政府收入,又盼「同區7年樓齡」賠償方案檢討明年內完成。

另外,《施政報告》稱發展商若在地面興建不超過兩層停車場,其總樓面面積可獲全數豁免,並取消興建地庫停車場是豁免條件的強制要求。甯漢豪表示,目標在今年11月1日實施新安排,信能減輕發展商建築成本。

(2025年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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