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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條約》達生效門檻 獲譽保護海洋生物轉捩點 (21:00)

全球首條保護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具法律約束力國際法《公海條約》(High Seas Treaty),經過兩年時間,到周五(19日)終於達至生效所需至少60個國家確認的要求,使之可於明年1月17日正式實施,被譽為保護海洋生物的歷史轉捩點。
《公海條約》正式名稱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亦簡稱《BBNJ協定》。它自2023年6月擬定,獲142國和歐盟簽署,直至上周五得到摩洛哥向聯合國遞交確認書後達到60個國家確認的門檻,可按程序於120天後生效。
在涵蓋全球海洋逾六成的公海,現時受保護範圍僅佔1%,面對過度捕撈、海洋鑽探等威脅。此條約規管的,正是所有國家的專屬經濟區以外公海,另連同佔地球表面一半的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海牀、下層土(subsoil)。
此條約的確認國承諾將以法律方式維護此條件,同時可聯合起來迫使未確認國遵守條約條款。應此條約,今後只要有四分之三的出席國家贊成,就能在公海設立維護生物多樣和海洋健康的海洋保護區,使保護區內計劃開展的人為活動均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包括航運、漁業、深海採礦,乃至為紓解全球暖化的地球工程措施等活動。此外,締約國須評估本國海域的活動對污染或損害公海環境的潛在影響。而無論國家貧富強弱,皆可通過條約所立框架公平、公正地共享公海資源、數據和研究技術。
(法新社/英國廣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