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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引疏忽照顧管追風 拘兩人 鄧炳強:檢視需否立新例 黎棟國:需研實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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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前日10號風球懸掛期間,海怡半島有兩名非華裔女子與一名男童臨岸觀浪拍照,其間3人遭拍岸巨浪淹沒推跌,險象環生。警方調查後昨日拘捕兩名成年女子,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昨晚仍被扣查。今次是警方首次引用疏忽照顧兒童罪行處理觀浪行為,保安局長鄧炳強稱現無法例針對市民追風逐浪,但非無法可依,當局會檢視法例,如有需要會考慮立新例。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同意當局可考慮立法避免市民追風,但需研究實施範圍。

拘兩女子 8歲童擦傷送院

警稱續查類似事件

警方稱前日留意到社交媒體影片,兩名成人帶一名男童到南區海怡半島岸邊觀浪,其中一名女子自拍時,數米高大浪湧上岸,3人被淹沒倒地,幸好無被捲走。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表示,追查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兩名涉案成人身分,昨午在香港仔一住宅單位,拘捕36歲印度裔及33歲斯里蘭卡裔女子,兩人均持香港身分證,分別是男童母親及其朋友。警方在單位尋獲片中8歲男童,他手腳有明顯擦傷,已送院檢查。

除上述兩女子外,網上另有片段顯示一對成年男女帶同兩名小孩,疑在超強颱風襲港時到堅尼地城海旁觀浪。張蔚珊稱警方會繼續調查類似事件,包括網上巡邏,留意有否其他類似片段,作為調查和蒐證方向之一,並徵詢律政司意見;又稱警方前日接報有人在10號波期間仍進入屯門黃金泳灘游泳,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檢控相關人等。

鄧炳強昨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現時雖無法例針對市民追風逐浪,但非無法可依,舉例若市民進入已關閉泳灘會有罰則,執法人員亦會勸喻觀浪者離開現場,否則或構成阻礙警察執法,通常市民在勸喻下都會離開。他稱,對於有父母帶子女去觀浪感心酸,形容是將小朋友置於險境,若發生意外再追究刑責亦太遲,強調需市民自律。

墮海母好轉父出院 子情况仍嚴重

「樺加沙」襲港期間,一家四口在柴灣嘉業街觀浪時母子被浪捲走,父親落海救人同告遇溺。截至昨午5時,該父親已出院,母親轉為穩定,其5歲兒子情况維持嚴重。鄧炳強形容有人墮海屬不幸,當局會研究是否涉違法行為,舉例明知危險但帶小朋友到岸邊會否構成疏忽照顧兒童等。他強調當局目標並非要拘捕市民,而是重視市民安全。

黎:倘涉現例未涵蓋處所 只能勸喻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相關部門現只能以《泳灘規例》、《遊樂場地規例》或「疏忽看管兒童」罪等執法,若涉個人前往法例未有涵蓋之處所,相關人員只能勸喻。他同意若要避免市民追風逐浪最有效是立法規管,但本港海岸線範圍廣闊,當局需仔細研究什麼情况及條件下追風逐浪者才須負刑責。他強調即使立法亦非一勞永逸,當局需持續宣傳教育,提高市民自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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