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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重文襲觀眾守行為

【明報專訊】標準流浪足球會前總教練招重文4月於黃大仙區一個足球場看台襲擊一名男觀眾,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和招重文達成協議,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最終批准招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一年,勸喻他「以後唔好咁躁喇」。
被告招重文(55歲,小圖,報稱教官)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稱,被告被控2025年4月13日在黃大仙蒲崗村道公園足球場觀眾看台襲擊男子姚諱澎。
案情稱,被告執教的球隊於案發當天在蒲崗村道公園足球場作賽,事主為觀眾。其間被告與事主爭執,被告用手捉住事主的頭髮及肩部,令他的頸部及頭皮受傷。
招昨沒法律代表,自行應訊。他同意案情,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KCCC 21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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