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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涉狎下屬案續審 辯方:事主不滿被告 幻想案情

【明報專訊】高級督察梁閏成涉在紅磡警署非禮女下屬一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事主供稱,事後在家人鼓勵下致電警方性騷擾支援熱線舉報;辯方則在盤問中反指事主幻想被告非禮她,訛稱遭捉住雙手、擁抱、拍打臀部,事主表示不同意。另外事主母親在庭上供稱,她不明白「點解今時香港仲會發生呢種事」,令她心疼。
被告梁閏成(56歲,高級督察)已被停職,否認一項猥褻侵犯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女事主X昨稱,今年2月18日案發當日,她將遭被告捉手及擁抱的事告訴父母,她因尷尬而沒立即把摸臀一事告訴他們。父親着她舉報,她翌日通知在同一隊工作的男友後,致電警方性騷擾支援熱線舉報。
事主不同意 談公事「有來有往」
辯方其後盤問X,指被告不滿X的工作表現;X回應「可以做得更好囉」。辯方續指,被告曾質疑X的英語欠佳,一度問她「大學生啲英文水平咁樣嘅」,而且她曾寫錯拘捕令內容;被告亦有責怪她拖延工作,她當時向被告解釋稱因人手不足。對於辯方上述說法,X表示同意。辯方再追問,X因遭被告批評工作表現不服氣,加上與被告工作關係不和諧,X「心入面唔中意被告」;X不同意,並指兩人商量公事時「有來有往」。
辯方又提出,X作供時曾稱案發日手持文件夾進入被告房間、在桌上放下後遭他緊握雙手,惟被告桌面混亂,根本沒位置讓X放下文件夾,被告也沒捉住她的手;被告也沒有非禮X,這些情節只是X幻想出來。X均表示不同意。
X曾供稱被告拍打她臀部時,同時觸碰到她臀部及褲袋內的手機。辯方質疑X身為警員,理應知道要摸到異性的私密部位才算猥褻侵犯,僅拍打手機不構成犯罪。暫委裁判官丘國新聞言打斷,質疑辯方說法無基礎。
X作供完畢後,X的母親Y被傳召出庭作供。Y憶述X於案發日表現情緒低落,她和丈夫得悉事件後鼓勵X舉報,否則「下次唔知會發生咩事」。案件押後至11月3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124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