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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綁架案 多一人認罪囚10年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獲心儀的女友人邀約見面,對方稱可與他發展和性交,惟男子到達後遭人毆打、綁架及劫走身上財物。4名男女涉案被控,其中二人已認罪及判刑,昨日再多一人在高院承認「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罪」及一項搶劫罪,法官稱罪行性質嚴重,牽涉使用武力,須處阻嚇式刑罰,判監10年。
被告梁祐豪(41歲)教育程度為中三,被捕前任職運輸工人,過往有18次刑事定罪紀錄,性質與本案不同。法官陳慶偉昨日判刑稱,兩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本案事主遭人引誘到賓館、蒙眼綑綁施暴,被告非單獨行事,背後有心思細密的籌謀,所幸事主傷勢不算嚴重。考慮被告認罪和案情,陳官分別就禁錮和綁架罪判監8年和6年,其中兩年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10年。
同案被告麥佩儀(31歲)和黃威(41歲、裝修工人)早前已認罪,分別被判監禁9年2個月和9年8個月,餘下被告陳保濤則於12月18日答辯。
根據案情,2021年男事主應心上人麥佩儀邀請到油麻地一座大廈會面,突遭拖入房內拳打腳踢、踩頭和劫走財物,團伙包括梁祐豪。其後事主提出親友可提供4萬元以換取他脫身,梁現身交收金錢時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HCCC 3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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