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證監:康佰600股東已獲賠1.9億

【明報專訊】證監會公布,有關已除牌的康佰控股(前上市編號:8190)前高級管理人員失當行為向公眾股東賠償一事,由證監會及康佰共同委任的管理人以特別股息直接分發賠償,已向約600名獨立公眾股東分發超過1.89億元,佔法庭批准的1.92億元賠償金逾98%。
未收款者最遲10月10日申索
證監會指出,尚未收到特別股息的獨立公眾股東在10月10日或之前提交申索,並預定分發特別股息在10月23日完成後,未被領取的特別股息將在扣除成本等費用後退回給康佰。獨立公眾股東將收取每股0.066元特別股息,較康佰於2019年5月29日停牌前收市價高2.75倍。
另外,證監會已向原訟法庭申請臨時命令,正尋求限制5名涉嫌操縱嘉藝控股(1025)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被告處置其資產,並以2.19億元的價值為限,而凍結的資產擬用作賠償該宗計劃受影響的投資者。
證監申凍操縱嘉藝股份被告資產
證監會已對17名人士作為被告展開法律程序,因他們在2019年2月至5月期間涉嫌操縱嘉藝股份,申請臨時命令屬於有關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該申請於昨天首次聆訊,法庭將該申請的聆訊押後至12月22日。區域法院將於2027年4月6日展開刑事審訊,涉17名被告當中因同涉嫌「唱高散貨」計劃而被控多項刑事罪行的12名人士。由於法律程序仍進行,證監會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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