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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工人薪金詐騙半山住宅項目 分判商判囚18個月 妻則緩刑24個月 (22:34)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對分判商夫婦,控告二人虛報及誇大工人薪金,詐騙一個半山波老道私人住宅建築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二人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今(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涉案妻子獲判緩刑24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韓生,53歲,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書;及其妻子羅燕妮,49歲,皓星唯一董事兼股東。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出,案件屬單一事件,兩名被告重犯機會不高,對行業影響不大,而被告實際得益為110萬元,故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韓為案中主謀,其妻只擔當次要角色,考慮到其求情理由,包括需照顧家中患病兒子,故判處她緩刑24個月。
本案源於廉署接獲有關皓星發放工人工資的貪污投訴。皓星於案發時是半山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皓星須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華營)提交支薪文件,包括發給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關簽收記錄,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領有關開支。
案情透露,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華營接獲皓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該等支薪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資共約3,000萬元,華營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數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當中43張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揑改。該等支票涉款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韓生夫婦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
由於有皓星工人被持續「拖糧」,華營其後改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於2019年5月至8月期間,韓生夫婦向華營誇大十數名工人的工資,致使華營多付近30萬元予該等工人,並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給皓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