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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林卓廷方證人 石禮謙:沒感受襲 認同有阻開會 有盡同事責任

【明報專訊】立法會2019年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時,法案委員會「鬧雙胞」,有民主派阻止建制派護送經民聯石禮謙主持會議。民主黨林卓廷被指襲擊或騷擾民建聯陳恒鑌和周浩鼎,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林自辯稱,他於涉案會議「搭住」石的手,是旨在引起對方的注意,苦口婆心地指出當時「開唔到會」,同時展現「友善的姿態」,強調沒想過「搶咪」。另外,石禮謙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稱當時沒感覺受襲擊或傷害,但同意林等人極力阻止他主持會議,「阻止制度執行」。
被告林卓廷(48歲)否認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控罪日期為2019年5月11日。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周一(29日)裁定林卓廷就兩項控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林昨出庭作供。
林卓廷自辯稱,案發當日由石禮謙主持的會議非常嘈雜和混亂,他在議員席上無法得知會上狀況,亦擔心建制派趁亂「夾硬」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遂走到石身邊「睇實」,履行議員職責。就着會上跟石的接觸和溝通,林憶述當時向石表示,亂中開會會出現危險,並在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撻咗落地」後,要求石暫停會議,「因為我唔想任何人受傷」,包括秘書處人員及民主派和建制派議員。林亦解釋,之所以跟石有身體接觸,是希望對方在混亂環境下注意到他的言論。
此外,林卓廷稱涉案會議舉行前,民主黨前議員張文光和劉慧卿曾對他作「鄭重叮囑」,指石禮謙曾數度接受心臟手術,交帶他提醒民主派「一定要小心」,勿令石「出事」,之後他向民主黨和民主派「飯盒會」召集人毛孟靜講述轉達此信息,並着毛向其他人轉述。林又指出,事前他亦向石表示,自己當時身負另一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案件,表明不會在涉案會議作任何「激烈行為」。林強調不想令石「開唔成」會,也沒想過在會上「搶咪」,「如果佢老人家有啲咩意外,我孭唔起」。林亦重申沒在會上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和周浩鼎。
搭石禮謙手 林稱冇用力僅為引起注意
難阻范國威搶咪 因范「不理想情况」退黨
在控方盤問下,林卓廷確認當時有「搭住」石的手,他希望透過此動作引起石的注意,苦口婆心地指出當時「開唔到會」,亦希望展現「友善嘅姿態」,強調「我隻手係冇出力」。控方其後指出,林在會上想搶走石禮謙的咪高峰,林不同意。此外,控方提及,范國威在會上試圖搶走石的咪高峰時,林「冇出聲」。林卓廷表示,兩人都是議員,大家「咁高咁大」,而且范曾在不理想的情况下退出民主黨,「我阻止佢唔到」。
另一方面,石禮謙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講述事發經過及對林卓廷看法(見另稿)等。辯方主問下,石供稱會上「沒有一刻感覺到自己受到襲擊或傷害」,又透露林當時有問他是否「OK」,同時感謝建制派議員陪同他進入會議室。
石感謝建制議員陪入場
辯方關注,林當時有否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石說不知道,但認為對方有盡作為同事的責任。而在控方盤問下,石則同意林卓廷、朱凱廸、范國威、郭家麒和區諾軒等人極力阻止他主持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的程序,當中范和朱嘗試「搶咪」。控辯雙方昨完成舉證,案件將於10月30日結案陳辭,暫定11月6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 25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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