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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訛稱買樓自住騙按揭 警員夫婦控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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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9歲男警2021年涉向銀行訛稱購入天水圍物業自住,詐騙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准一筆約524萬元按揭貸款,並與一名女警員涉嫌沒有將涉案物業居住情况的變更通知銀行。二人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11月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審訊的文件,二人各准以7000元保釋。

己停職 保釋候訊

被告高文迪(39歲)及林穎倩(38歲)現同被警隊停職,據悉兩人是夫婦。

首控罪指稱,高於2021年1月至3月在香港藉欺騙,即虛假地表示他完成購買天水圍Wetland Seasons Park 1期第20座某單位後,物業將由他居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國建設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批准按揭貸款申請,貸款額約524萬元,並誘使按證公司批准該貸款申請附帶的按揭保險計劃申請,導致高獲得利益或導致銀行及或按證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可能會蒙受不利。

另一控罪指稱,高文迪與林穎倩於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在香港藉欺騙,即沒有將涉案物業的住用情况變更通知中國建設銀行,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銀行不行使其要求償還批予高的物業按揭貸款部分或全部的權利或施加其他條件(包括提高利率),並誘使按證公司不行使其終止銀行批予高的按揭貸款附帶的按揭保險的權利或施加其他條件(包括提高保險費用),導致二人獲得利益或導致銀行及或按證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可能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 25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