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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精神病患寬敞戶 獲房署暫緩調遷 天恩邨事件報道同月 第二度遞青山醫院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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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9月初報道天水圍天恩邨精神病患母子被收回公屋期間離世,特首李家超於同月16日表示要求房署考慮在處理特別個案,如何做到情理兼備。現接受青山醫院精神治療的公屋「寬敞戶」向本報表示,一年半內兩度接獲調遷通知。她向房署提交青山醫院醫生信證明自己因調遷感到壓力後,相隔約7個月,即今年9月中第二次獲房委會通知需調遷至細單位,事主再向房署呈交第二封醫生信求情。記者就個案向房署查詢後,房署日前回覆稱檢視個案的獨特情况後,已批准暫緩其調遷。

明報記者 蔡穎琳

房署:續情理兼備 程序更人性化

房屋署續說,會繼續秉持情理兼備做法,在程序上更加人性化,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的同時,在執行工作上更細心聆聽,理解和關懷特殊情况租戶的需要。

文文(化名)2005年起出現婚姻問題,稱精神狀况轉差,2015年一度入住青山醫院,其後一直需覆診,又曾與當時的丈夫爭執,遭對方持刀割傷,事件為她造成心理創傷,直至兩年後離婚,文文與一對子女獲准續住新界西4人公屋單位,文文亦外出上班,並視工作為精神寄託。

2024年4月,女兒成家立室而遷出單位,文文遂辦理除名手續,被房署職員告知她與兒子居住4人單位,成為「寬敞戶」,須遷至2人單位。她於同年10月獲房委會致函通知首次公屋編配,同屬新界西,與現居屋邨有距離,惟當時兒子在讀書進修,未有能力負擔搬遷費。

文文憶述,接到房委會信件後出現手震及心跳加速,「社區支援、朋友在這裏,突然間要我離開,我是很害怕」。今年2月她向青山醫院醫生表達情况,醫生提供信件,內容指文文現因居住狀况感到壓力,擔心任何突如其來的變化,因而變得焦慮;醫生在信中表示文文的請求合理,但強調交由相關房屋部門決定如何處理。

事主冀一年思考調遷 醫生信指請求合理

但今年9月16日,房委會再致函文文通知編配結果。同月26日青山醫院醫生再發證明信,稱醫生鼓勵文文思考何時改變居住狀况,文文建議需一年時間再討論,醫生在信中稱文文的請求合理,重申由房屋部門決定如何處理個案。文文泣訴,原以為自己能接受搬遷,但其後在深夜出現幻覺,更曾萌生自殺念頭,亦難料自己一年後精神狀况是否適宜搬遷。

精神病復康者家屬自助組織「家盟」政策關注組成員陳女士稱,精神病患康復過程需生活穩定,建議房署應讓文文有心理準備,先了解患者精神狀况,再視乎情况商討調遷。

據目前「寬敞戶」調遷安排,當住戶人數在現居室內樓面面積超出指定標準(見表),須遷至合適面積標準單位,例如2人家庭居住逾35平方米(約377平方呎)的公屋單位,即屬寬敞戶;逾452平方呎屬「優先處理寬敞戶」,後者會獲最多3次公屋編配機會,若3次機會皆拒會收到「遷出通知書」。

梁文廣:暫緩調遷罕見 黃碧如:房署職員更敏感

房委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曾有「寬敞戶」因特別理由而遷至同屋邨的小單位,很少聽聞「寬敞戶」能暫緩調遷,上述個案屬罕見。

被問到是否與天恩邨事件有關,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說,房署職員一直並非只按規則辦事,不過可能因今年一些個案,「令同事更加敏感」,上述個案體現房署更人性化。至於應否准許有精神病等健康理由者從「寬敞戶」名單剔除,她說,殘疾人士有特別護理需要;但長期病患則未必需要較寬敞的住所配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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