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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委任3名新裁判官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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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8日)宣布委任丘國新、吳卓樺及鄭潤聰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有關任命於明天(10月9日)日起生效。

丘國新現為九龍城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他於1985年獲得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取得理學士(工程學)學位,2000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2003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吳卓樺現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負責廉政公署案件的檢控工作。她於2005至2007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社會科學(政治學與法學)學士學位、法律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2008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取得國際商業法法學碩士學位,2010年及2020年在香港分別獲事務律師及大律師資格。2010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師,並於2017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

鄭潤聰現為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他於2007年年在英國蘭卡斯特大學取得商學士學位,2009年及2010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201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仲裁及爭議解決學),2011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2年開始私人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