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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工程商物業主任涉騙法團100萬合約 一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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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及兩名工程承辦商涉嫌以欺詐手段,包括隱暪利益衝突及提交虛假報價單,以獲取該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涉及工程費用共約100萬元。涉案3人分3案處理,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工程承辦商承認一項欺詐罪,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判刑,另兩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11月27日及12月4日再訊,3人均獲准保釋。

認罪被告為溫文田(68歲,報稱金威工程(中國)有限公司董事)。案情稱,2023年3至8月期間被告向新成中心法團訛稱另外兩間工程公司曾發出報價單,因金威工程報價最低而中標,誘使該法團將一項固力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工程合約判予金威工程,支付費用6.8萬元。

工程商假價單 物業主任瞞利益衝突

另兩被告為呂建法(71歲,報稱時任新成中心物業主任)及毛文佳(68歲,報稱大通渠務水電工程東主)。呂被控兩項欺詐罪,被指2017年11月至2023年5月向新成中心法團隱瞞他在兩間公司的利益衝突,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法團分別向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服務費共逾29萬元,以及向坤記工程公司支付共約38萬元工程費用。

毛被控一項欺詐罪,被控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向新成中心法團訛稱另外兩間工程公司曾就16項維修工程發出報價單,從而誘使該法團將工程判授予大通渠務水電工程,並支付逾26萬元。

【案件編號:ESCC 269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