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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稱風速宜飛行 專家:需查偏離跑道原因

【明報專訊】機場發生貨機降落時突轉彎後衝出跑道,撞上巡邏車後雙雙墜海事故。香港專業飛行員協會主席張敬龍說,據天文台數據當時風速適合飛行,調查聚焦應為降落時為何突然衝出跑道,並料事故與天氣因素沒太大關係。香港工程師學會航空分部副主席詹永年認同需調查為何貨機原直線行駛卻突偏離跑道;又稱香港機場地面車輛包括巡邏車等會閃燈,以便飛機識別。
未覆空管 張敬龍:料首要控制飛機
張敬龍說,航空事故主要涉及天氣、人為及機件三大因素,若循天氣因素調查,會調查會否受風切變或側風影響降落;惟據天文台數據當時風速適合飛行。對於機師在事故期間未回覆空中管制員,他說飛行學堂會提醒學員首要任務是控制好飛機,避免人命傷亡;其次為導航,接着是溝通,相信機師應是在專注控制飛機,無暇回覆空中管制員。
張稱航機須獲空中管制員許可才能降落,相信涉事機師在降落前仍與管制員保持溝通,當時飛行指標亦適合降落,惟質疑降落時為何出事,「焦點應是降落時為何會突然衝出跑道」。他又形容情况罕見。
詹永年解釋,若機師未有指示轉彎,則涉及機件問題,包括轉向系統是否在機師指令下移動、煞掣系統運作、4個引擎參數是否一致,以及反推系統的參數。他舉例,若引擎參數不一,可能會令其中一邊推力過大,致機身轉彎;但目前難斷言事故成因屬人為或機件故障,須尋回飛行記錄儀「黑盒」獲取飛行數據,及打撈飛機殘骸等資料再作調查。
大狀:倘控刑事 料循嚴重疏忽誤殺
另警方稱不排除刑事調查。大律師嚴康焯表示,若警方調查後提出刑事檢控,相信較大可能循「嚴重疏忽誤殺」檢控(gross negligence manslaughter),而非按《航空保安條例》刑事法,因相關條例適用範圍只限並非「香港境內或上空航行的香港控制飛機」,例如有香港航班起飛及離港後,有空姐被非禮,涉案者或觸犯該例。嚴康焯稱,嚴重疏忽誤殺舉證門檻較高,「不少人會爭辯究竟屬意外或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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