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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水涉人為疏漏 察鑫鼎鑫有異照批 許正宇:顯欺詐警覺差 紀律調查物流署財庫局10多人

【明報專訊】審計署調查揭政府於「冒牌水」事件招標審批和合約管理存多項問題,包括於投標時發現投標公司提供的印章名稱有異但仍批合約;批出合約後,物流署於確認水質檢測報告前已批准供應商鑫鼎鑫更改供水來源。財庫局長許正宇稱,採購制度對盡職審查重視不足,亦顯示涉事公務員在盡職審查和應對潛在欺詐的洞察力和警覺與合理期望「明顯落差」。因應審計署稱事件涉「人為疏漏」,局方已邀勞福局常任秘書長劉焱主理紀律調查,初步有10多名物流署及庫務科人員受查,料年底前完成調查。
審計:早察印章不同公司名 無多問
經兩個多月審查,財庫局昨公開審計署管理建議書,發現物流署4月就購飲用水招標時,5月已於鑫鼎鑫提交的兩份投標文件中發現製造商名稱與公司印章所示不同,屬「明顯詐騙迹象」,但物流署無直接聯絡製造商核實文件真偽亦無即時向執法機構舉報,反映署方核實投標者資料有不足,欠缺防騙意識。
水質未過檢 已批准換生產源
審計署又稱,物流署6月批出合約予鑫鼎鑫後,今年中接獲逾20個部門投訴鑫鼎鑫表現欠佳。鑫鼎鑫8月提出更換飲用水生產商,物流署未待核實新生產商水質通過安全檢測,便已批准更改生產商。
物流署6月向鑫鼎鑫批出為期36個月合約,向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但當中被揭發作假;政府8月以「無法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為由終止合約。局方昨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的先行措施(見另稿),期望提升採購人員盡職審查能力,「做好政府採購的把關者」;又稱物流署目標年底重新展開樽裝飲用水招標。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稱,昔日部門只簡單列出招標文件要求,營造「少做少錯」文化,相信部門會汲取教訓,日後仔細列明各種要求,令採購人員按此跟進;而高層的「中央投標委員會」需掌握採購產品的特質,不能盲目跟從物流署建議,才能將採購風險減至最低。
委另一局常秘查 退休者亦涵
許正宇昨宣布,會向涉事人員紀律調查,將釐清涉事人員於事件的責任;是否涉及違反政府或部門規定,從而構成不當行為而需紀律跟進;或工作表現未達職級及經驗應有標準,而需透過管理措施處理。許正宇說,事件涉及物流署和財庫局高層人員,適宜由從未參與事件的政府人員調查,因此由政府最資深常秘劉焱負責。
陳嘉信上月起停任物流署長,開始退休前休假。本報早前發現,飲用水標書中代表政府簽署、屬首長級的採購科總監曾昭奇亦退休。被問到調查會否包括陳嘉信,若發現他有問題如何處分,許正宇稱調查對象範疇「自上而下都包括在內」,涵蓋前線、中高層及退休或在職與否人員;當釐清涉事人員相關責任後,會由公務員事務局定奪處理方式。
劉焱稱,調查將複檢相關文件識別涉事人員,再要求他們陳述,如有需要可能會約見其中一些涉事人員,目的是找出事件不同階段中所有涉事人員角色及責任,有否妥善處理或疏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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