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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首發現毒梟聘潛水員打撈毒品 檢值逾4200萬可卡因拘3男 (18:03)

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相信一個販毒集團將一批毒品偷運入境,並暫存在青衣青尚路近昂船洲橋底岸邊,然後安排潛水員將毒品打撈上岸,再供應本地毒品市場。警方昨日(18日)展開行動,檢獲市值超過4200萬元的懷疑可卡因,並拘捕3名年齡介乎26至44歲的涉案男子,當中兩人為本地人、一人為外籍男子、以遊客身分獲准留港至12月。他們稍後將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及拒捕罪,案件將會明日(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外,警方相信有兩名涉案外籍男子仍然在逃,已經成功鎖定其身分。
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昨日在青尚路一個停車場附近埋伏,至零晨時分,發現目標人物在岸邊位置,將三大袋物品交予岸上接應團伙,搬上一部私家車後離開,探員隨即展開拘捕行動,成功截停該部私家車,車上3名男子曾經作出反抗,但被探員制服。警方經搜查私家車後,於車尾箱內發現3個大袋,裝有69磚、每磚重1公斤的懷疑可卡因。探員亦在岸邊檢獲一批潛水裝備,包括氧氣樽、潛水衣、蛙鞋,以及水底推進器等。
毒品調查科警司關駿軒交代案情指,警方首次發現販毒集團將毒品暫存近岸水域,並且聘請潛水員打撈上岸,販毒集團明顯利用這個方式隱藏毒品,增加警方偵查的難度。他說,警方希望藉住是次行動,警告所有不法之徒,無論採取多少新技術、新手段,都不能逃過法律制裁。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