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翁轉房不治 明愛醫生:氧樽應一人開免誤會 盼員工悉清單重要

發佈於

【明報專訊】79歲老翁轉送病房途中未獲供氧後不治案,死因庭昨第三日研訊。明愛醫院深切治療部護士供稱,她發現事主的氧氣樽沒打開。死因裁判官周至偉關注,護士供稱的打開氧氣樽步驟次序與醫院指引不同;安全部門醫生解釋,次序不太重要,惟所有步驟應由一個人完成,否則或會「你又以為我做咗,我又以為你做咗」。醫生續稱,院方的檢查清單規定,運送病人時須確保氧氣樽氣閥完全打開,冀職員明白清單的重要。

病人助理事後禁操作氧樽

事主陳全福2023年11月28日在明愛醫院等候做白內障手術時不治。明愛醫院時任病人助理鄭素娥稱,只負責推輪牀,與醫生譚宇平、護士長陳少媚、男保安乘專用升降機把事主由眼科病房送往深切治療部。鄭說,院方本來沒明確指示病人助理可否操作氧氣樽,助理工作久了就懂得用;事發後院方說明助理只可搬樽,操作由護士負責。

護士:事主抵ICU方知未開

深切治療部護士孫慧婷供稱,事主抵達其部門後,她發現氧氣樽「個掣係紅色,即係未開」,遂開掣。醫管局一方指出,醫院指引稱打開氧氣樽次序是先駁喉、再開啟開關及調校供氧度,但有時護士為確保病人獲無間斷供氧,會先開啟再校供氧度及駁喉;孫同意。

醫生:開啟次序不重要 須全做

明愛醫院質素及安全部門代理主任兼副顧問醫生楊業勤其後作供。周官問,有護士於庭上講解打開氧氣樽步驟次序與醫院指引不同,會否造成影響;楊表示,「我自己立場覺得兩種做法都冇問題」,次序不太重要,最重要是確保完成所有步驟。

楊稱,開樽步驟應由一個人完成,否則會有溝通障礙,院方已向員工說明這點,「唔想你又以為我做咗,我又以為你做咗」。

他續稱,事發時院方已有運送危重病人的檢查清單,規定須確保氧氣樽氣閥完全打開,但有些職員或覺得最緊要「快快趣」運送病人,不太明白清單的重要,院方希望他們「諗法心態有啲改變」。楊稱,開樽時可檢查,把手放在喉管口確認有氣輸出及聽噴氣聲,開樽時及使用後的氧氣樽噴出殘餘氣體時也會發出「hehe」聲,但開樽聲持續較久,殘餘氣體聲只持續一兩秒。

楊表示,事發後院方已實施改善提議,包括強烈建議醫護參加關於氧氣樽及運送危重病人的講座及演習,事發部門成員則強制參與促進溝通的訓練。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989/23】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