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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遭刺傷頸部入稟索償 申再修訂索償額 被告方質疑濫用程序 (13:38)
2019年10月,一名中六男生涉於觀塘港鐵站外用鎅刀刺傷男警頸部,他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遭判囚7年9個月。涉案受傷男警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被告索償,案件今(24日)在區院聆訊。庭上透露,警員方的索償項目包括僱員補償,警員方曾把此項目的索償額由30多萬調低至約7萬,現再申請調回30多萬;男生一方質疑警員方濫用程序,反對有關修訂。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處理有關爭議。
本案原告為梁兆祥,被告為許添力。被告方的法律代表今(24日)陳辭指,原告方起初就其中一個索償項目,即僱員補償索償30多萬,之後改為就此索償約7萬,惟現時又希望把索償額調回30多萬,質疑原告方「不停咁樣返轉頭」,濫用程序。被告方又質疑,原告方未有按時提出申請,做法存在延誤,反對原告方把僱員補償額修訂為30多萬。
原告方的法律代表回應稱,是次修訂只是把「已經喺枱面嘅證據放返出嚟」,並希望藉修訂索償額減少爭議點,以免浪費案件之後審訊的時間。聆案官周博芬認為,原告方要存檔誓章,解釋為何修訂索償款項。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開庭處理相關爭議及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根據入稟狀,2019年10月13日下午約5時半,原告於觀塘APM商場附近的行人天橋上,遭被告以𠝹刀刺向右頸,對原告造成傷害,包括在右頸甲狀軟骨位置上造成長 3.5 厘米傷口、右頸內靜脈八成被切斷、右側迷走神經遭完全切斷、聲帶麻痹及有瘀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