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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會審視火災 無法定傳召權 李家超:追責到底 特首辦:運作似2018大埔車禍調查
【明報專訊】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成因及責任待查,特首李家超昨日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review)起火及迅速蔓延的原因和相關問題。相較外界建議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李提出的委員會本身無《調查委員會條例》下的法定傳召及調查權力。他強調在事故調查上「不論涉及任何人都一問到底,追責到底」。被記者問及百多人燒死、為何仍值得留任,李形容事件是悲劇,世界不同城市都有火災,要改革及盡力預防。
毛樂禮:無可否認「調查委會」權力更大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向本報表示,無可否認按法例成立的法定「調查委員會」(俗稱獨立調查委員會,IoC),會有更大及直接的權力,例如傳召文件,但目前未知當局有否掌握不到證人或文件。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則說,不採用獨立調查委員會模式的好處是快一點,可由政府部門運用其他法例下的權力,要求建築公司等合作。
「系統性改革8範疇」 報告會公開
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宣布,成立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ttee)審視起火成因和相關問題,完成後報告會全面公開。他說,會研究政府如何提供更多委員會所需的資料,和按委員會要求執行某些工作,協助盡早完成工作。他又表示,火災反映維修建築工程出現嚴重疏忽,提出必須「系統性改革」的8個範疇(見表),並說「要求調查到底,認真改革,化悲憤為改革力量,打破利益藩籬,不論涉及任何人都一問到底,追責到底」,讓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整場約45分鐘記者會中,李家超沒用過往政府慣稱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提問的4間傳媒機構無一問及法定傳召權或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關係。
特首辦晚上回覆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獨立委員會是否無傳召權,稱其運作與2003年屯門公路及2018年大埔公路車禍事故調查類似。翻查資料,政府當時分別成立獨立專家小組及獨立檢討委員會,兩者均無法定傳召權。特首辦說,成立委員會目的之一「是可全力提速提效推展調查工作,包括刑事調查」。
毛樂禮引述時任法官夏正民曾在法律刊物撰文表示,具傳召權的調查委員會角色是查究事實、如何出錯及誰負責,更重要是如何確保事故不再重演。毛樂禮建議,今次委員會職權範圍可寫得原則性及前瞻性,包括承辦商監督、支援大廈法團等,太窄的話涵蓋不到市民或公眾利益有關事件,也可彈性地涵蓋公共部門責任問題。
葉劉:職權應要闊 趁機落實高官問責制
葉劉淑儀則說,法定的調查委員會各方都有法律代表,事件拖得比較長,而即使獨立委員會無法定傳召權,在特首支持下,政府部門也可運用其他法例下的權力要求建築公司等交出資料,後者都應該配合。她又表示,今次災情慘重,暴露政府內部只依程序辦事的問題,特首昨日要求問責的信息明顯,決心也很大。她贊成調查職權範圍要闊一點,涵蓋部門做錯做漏,趁機落實高官問責制。
建測規園界議員謝偉銓則認為,獨立委員會職權範圍除了問責,更要看預防及教育,正如建築地盤安全,罰了都無用,生命更可貴。他補充,倘懲處任何官員都要有理有據,而非純粹政治考慮,否則未必公道。
另外,李家超昨早見記者就火災發言時,首先感謝消防員,繼而感謝醫護、警員、前線人員、公務員和熱心市民,稱事件展現各界無私付出,團結一致。
明報記者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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