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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活在灣區:社署認可院舍增 達灣區8市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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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隨着北上交通愈來愈方便,不少港人選擇北上養老,近月社會福利署的「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再增加9家認可服務機構,其中包括惠州及珠海的安老院,令參與該計劃的內地安老院總數增加至24家(見表1),為本港長者跨境照顧提供更多院舍選擇。

明報記者 劉敬華

現時本港長者可向社署申請的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主要分為院舍照顧服務(即護理安老院及護養院)及社區照顧服務(如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等)。其中社署資助安老院舍照顧服務,旨在為本港年齡達65歲或以上,由於個人、社會、健康及/或其他原因,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年齡介乎60至64歲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須證明需要接受住宿照顧。

認可機構最新覆蓋惠州珠海

為讓長者獲得最適切的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當長者提出申請相關受資助服務時,均需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經評定為有需要院舍照顧服務的長者,方可輪候資助安老宿位,社署的「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便為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宿位或護養院宿位,並有意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養老的長者,提供多一個選擇,讓長者可按本身意願選擇入住該計劃下的內地認可服務機構(安老院)。長者在入住後毋須再支付院舍食宿費用、護理服務和個人照顧費用,以及基本醫療費用,惟仍要支付部分自費項目,包括消耗品,例如尿片、傷口敷料等,以及緊急救護車費用。

為鼓勵合資格長者參加「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社署在計劃內加入為期6個月的試住期。若長者在試住期屆滿時繼續接受該「計劃」下內地安老院的院舍照顧服務,其在中央輪候冊的「長期護理服務」申請將結束;倘若長者在試住期間選擇離開「計劃」下內地安老院,則會按原本的申請日期恢復其在中央輪候冊上「長期護理服務」的輪候位置。

提供半年試住期 可回到中央輪候冊輪候

另一方面,近年港府積極增加參與「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內地安老院數目,並擴展計劃覆蓋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如於今年10月1日起,便再有9家內地安老院成為該計劃下的認可服務機構,令參與該計劃的內地安老院總數增至24家,分佈廣州、佛山、深圳、中山、肇慶、江門、珠海和惠州等8個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為本港長者跨境照顧服務提供更多選擇。

至於「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申請方法,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宿位或護養院宿位的合資格長者,可透過跟進其長期護理服務申請的負責工作員提出申請;至於新申請長者,該新申請人或其家人可向任何一間轉介辦事處提出申請(見表2),包括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以及其他服務單位,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申請「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長者毋須資產審查,若要了解更多相關資訊,目前「 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資料已上載社署網頁,包括個別認可服務機構的服務介紹,長者也可透過「社署長者資訊網」查閱認可服務機構的資料。

[活在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