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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九十二籤案 脫罪被告就訟費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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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男3女涉於2020年初製造炸彈或策劃3次爆炸,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就首兩次已成事的爆炸承認責任,8人受審後5人罪名不成立。其中一名脫罪女被告何培欣在裁決後提出訟費申請,法官陳仲衡考慮後駁回,並下令充公她約16萬港元現金。終院網頁顯示,何已就相關判決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申請人何培欣為本案第七被告,陪審團裁定她《反恐條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不成立。何裁決後與另一被告周皓文申請訟費,陳官今年10月頒判辭駁回,稱何培欣協助首被告何卓為保管硫磺,亦曾與何討論醫院和羅湖站爆炸事件,話題與炸彈有關,明顯自招嫌疑。

此外,何培欣希望取回現金約16萬元,不過陳官指現金藏於寓所紙盒中,案發時她是大學生,理應不會有巨額現金,該些現金可能是案情提及的眾籌所得,下令充公。另外,被陪審團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成的何卓為、李嘉濱和張家俊早前已分別就定罪和判刑上訴。

【案件編號:FAMC 53、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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