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男子涉冒災民騙最少1.8萬元資助 戶主稱應急錢未落袋 警拘一男 (17:50)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社會各界對災民伸出援手,有人懷疑冒認災民,於火災翌日申請災民證及政府一萬元應急錢,又憑該災民證到至少兩個慈善機構申請及拿取分別5000元及3000元的津貼,即合共騙取至少1.8萬元。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男子,涉及使用他人身分證申請社福機構及政府援助金。
本報日前接獲宏福苑災民黃先生報料,黃稱與父母一家三口居於宏福苑一單位,11月28日即火災兩晚後,其七旬父親到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申請災民證及政府提供的一萬元應急錢。數日後,其父接獲民政署職員來電,指該一萬元已被人領取。另外,黃先生到聖公會及九龍樂善堂申請機構提供的應急錢,同樣獲該兩個機構職員告知,已有人拿著該地址的災民證來登記並取走應急錢,分別涉及5000元及3000元。
黃先生指,他與父親首次報警時,警方以理據不足為由,不接受報案。其後樂善堂職員向他提供懷疑假冒者的災民證及身分證副本,證件顯示持有人為一名29歲姓陳男子。黃說其父與社工再就事件報案,警方亦已受理。據黃所講,其父母為單位業主,故應不涉及業主及租客之間的應急錢糾紛,而他們與該名證件持有人並不認識。
黃先生說,他曾到大埔社區中心向職員查詢,有職員承認,火災發生首日及翌日,災民證申請及安排比較急和亂,因當時有9個社區中心可以辦理災民證,而初期沒有電腦系統可查閲哪些單位已有住戶登記災民證。據黃父的親身經歷,辦理災民證無需出示住址證明,只需出示身分證及口頭向職員報稱居住單位即可。
警方:被捕人疑用他人身分證影印本申災民證
大埔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沈文偉指,警方於12月5日接獲一名宏福苑災民報案,指有不法之徒涉嫌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期間冒認災民,向不同社福機構騙取援助金。該人涉利用他人身分證影印本登記成為災民,並獲得「緊急救濟登記證」,即俗稱的「災民證」,其後利用災民證及他人的身分證影印本,成功騙取總共1.3萬元火災援助基金。據了解涉及政府的一萬元應急錢及樂善堂的3000元資助。
被捕時正騙聖公會
沈續指,警方昨日派員埋伏,拘捕一名36歲本地男子。該男子當時正用同一手法,在大埔一間社福機構騙5000元現金援助後離開。據悉是聖公會。警方於他身上搜出屬於他人的身分證副本、災民證及5000元款項。沈續指,調查顯示,被捕男子今年6月透過假冒官員電話詐騙取得他人的身分證,並用於今次犯案,相信他今次單獨犯案。被捕男子將被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以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據悉,被捕人無業。
據沈了解,被捕人於11月29日趁各機構忙於為災民登記時,乘機魚目混珠,用他人的身分證影印本向職員謊稱自己是宏福苑居民,從而獲得災民證。大埔警區暫無接獲其他同類案件,警方會繼續留意情況,並與各社福機構保持聯絡。
民政職員強調必補回款項
黃先生說,早前已與民政署職員以電話聯絡,對方得知有人冒認申請災民證,着他不用擔心,將會加快處理其個案,並說「一定會出返(錢)」。但至昨晚(9日),黃父仍未收到政府一萬元應急錢及10萬元生活津貼。而報道刊出及警方交代案情後,黃父今晚(10日)已收到民政職員送上一萬元應急錢的支票。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指,政府持續全力跟進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支援工作,當中包括向每戶受影響居民提供一萬元現金的應急補助金。居民在提出申請或簽收應急補助金或生活津貼時,須確認其所提供的資料屬實,若發現有人虛報或特意瞞騙,會交予執法部門跟進處理。有關個案現時由警方跟進,民政事務總署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政府亦已聯絡上相關單位的真實住戶,並已立即作出安排以確保受影響居民獲得應急補助金。
社署回覆指,早前收到有人以查詢所指住址,重複遞交生活津貼的申請,社署正核實相關資料,暫未向該住戶發放生活津貼。就部分市民對「緊急救濟登記證」的關注,社署再次澄清,登記證只用作記錄災民於臨時庇護中心接受緊急救濟服務,換言之,有關登記證並非任何身份或地址核實的證明。
九龍樂善堂回覆本報查詢指,由於個案已交警方處理,現進入調查程序,詳情暫未能分享。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表示,樂善堂所有支援災民的善款均來自善長和社會資源,職員嚴格作出審批和文件檢視,事件是由職員審批時發現,並第一時間報警處理,樂善堂不能容忍任何人作出涉嫌欺詐的行為,必定送官究治。
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指,事件正由警方調查中,不便作任何評論或提供與案情相關的資料,會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及社會福利署的工作。聖公會福利協會指,災民需以由政府發出之「災民証」及身份證作申請「聖公會心意行動1126火災支援基金」的應急錢,經福利協會社工嚴格審核後,才可獲得援助。福利協會在嚴格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冒領情況,會即交由警方協助跟進。福利協會呼籲騙徒請勿以身試法,做出害人不利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