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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鴻毅倡按防火例換窗 消防:不屬本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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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有議員認為事件突顯大廈維修規管政出多門。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曾在2021年12月通過委聘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出任大維修工程顧問,本報翻查業主大會2024年1月會議紀錄,顧問向業主提出樓宇屬《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執法範圍,並提出業主可一併更換1至31樓逃生樓梯的窗戶,用具備防火功能的防火窗。消防處向本報稱,更換防火窗並非屬《消防條例》規管,而是屬其他部門職能。

本報昨報道宏福苑大維修事件經過,以及2016年起收到驗樓通知至上月大火中呈現的規管漏洞。法團曾在鴻毅提議下討論維修規模,顧問提出可趁大維修一併更換樓梯的窗戶以符合防火要求,該議題表決時獲76.82%比率支持。

不過,消防處昨向本報表示,鴻毅指稱該換窗工程是按《消防條例》要求進行屬錯誤引述,「一般而言,樓宇更換防火窗屬屋宇署的職權範圍,而非《消防條例》所規管」。

按照現時部門職權,屋宇署負責訂定整體維修法規守則,私人工程由屋宇署規管,而房委會居屋如宏福苑的維修監管則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處理。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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