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姚潔凝:公職人員須以公共利益為依歸
【明報文章】本文的命題,是對近日大埔宏福苑大火後,一眾公職人員在回應傳媒訪問和市民查詢時的對答,有感而發才寫的。主要原因是筆者發現,有些公職人員的回應,比較率直和有個性,很明顯是把個人利益置於公共利益之前,而這個趨勢,在行政主導下的香港,由於欠缺社會制衡,有愈趨嚴重的勢態。在現今網絡媒體發達的年代,希望能以文章提醒所有擁有公權力者,要注重在公眾場合的對答和回應,以免一次又一次引發公關災難,影響政府管治威信。
本文所指的公職人員,是泛指所有公務員、問責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義務的關愛隊和政府諮詢委員等。公職人員通常是指在政府機關或公共機構中擔任職務,負責執行公共職能、提供公共服務並擁有公權力的人員。他們的工作通常包括政策制定與執行、公共資源管理、服務提供以及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等。公職人員的定義可能因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政策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在公共利益下工作,為社會大眾服務,並且遵守與公職相關的倫理和行為準則。
而公共利益的定義,是一個廣泛而複雜的概念,具高度抽象性,其核心在於為多數人帶來最大好處和利益。它指的是不特定多數人共同福祉或利益,強調社會整體幸福與公平,而非單一個人或小群體的私利。在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考慮公共利益是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的重要原則。若要衡量公共利益的標準,我們可以從公共性、合理性、正當性和公平性作為考量。公共性是指受益者具有普遍性或不特定性,合理性是指公職人員需要在短期與長期、局部與整體利益之間取得平衡。正當性是指公職人員在界定公共利益時,應廣泛聽取民意,確保基於社會共識。公平性是指,若在政策制定的過程,少數人的利益被減損,是應該有合理補償。
至於香港的核心價值,可以追溯至2004年6月7日,有近300名專業人士及學者,在報章聯署了《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宣言》。他們在宣言中提出的香港8項的核心價值,包括: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然而,在2014年10月,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就有關「香港核心價值」的研究中,「人權」、「公平公義」、「誠信透明」、「尊重個人」和「恪守專業」被刪除,新增了「公正廉潔」、「追求社會穩定」、「市場經濟」、「保障私人財產」和「重視家庭責任」。到今天10多年後的香港,可以發現被刪除的香港核心價值,的確是在慢慢消失了。
有公職人員在回應傳媒提問時,為了保障其管治部門的利益,發表了「各行各業都曾造假」的言論。這個回應,正正道出香港品牌是貨真價實,香港制度是誠信透明的徹底崩塌。在宏福苑大火後,大批市民自發送物資往廣福邨平台協助災民,卻有官方義工強行搶走民間義工的物資,體現了香港在「人權」、「公平公義」和「尊重個人」核心價值的消失。在大火發生前,居民用盡自己的能力,在媒體反映大圍標問題,向消防處投訴5次,指逃生通道被阻塞,緊急車輛通道被堵,新設棚網不阻燃,向屋宇署投訴發泡膠封窗不合理,有保安主管向承建商和管理公司反映,長期關閉消防系統是極度危險。如果有公職人員在過去居民的不斷投訴中,有認真執法,筆者相信悲劇實在是可以避免的。
政府提升管治威信 問責必不可少
在內地每每有「特別重大事故」,便會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法例列明在5項職責中,有兩項均涉及官員問責,可見其側重公職人員的責任問題。相較之下,香港的調查委員會,只有一項涉及公職人員的角色和責任承擔。由此可以估計,香港官員要為大火問責下台的可能性偏低。若港府要提升管治威信,問責是必不可少的。公職人員要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為依歸,才能提升政府效能,增進民眾的滿意度和對政府的信任,最終才能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作者是測量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香港大學房地產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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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潔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