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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建築例將修 可討論官派維修商 罰款大增加強蒐證 要求檢視分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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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月大埔宏福苑大火揭露「天價工程」物料不阻燃,社會關注大廈圍標問題。發展局長甯漢豪昨於商台節目稱,坊間認為政府可派承建商承接大廈維修,惟業主話事權將減,社會可多討論。她另稱,明年上半年將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加重罰則及檢視政府規管範圍。有反圍標團體擔心政府委派承建商的收費或高於招標兩倍,業主難負擔。有立法會議員則認為政府承辦工程無不可,但需關注承建商質素。

甯漢豪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本港有逾兩萬幢私樓樓齡30年或以上,當局每年向數百幢樓發強制驗樓令,過往部分業主認為事不關己,當局曾介入石屎剝落的樓宇,推動業主維修。她提到,有市民擔心壞分子混入法團勾當,坊間有意見認為政府可委派承建商,或成立獨立法定機構專做大廈維修工程,但代價是業主將減話事權,社會可多討論。

甯表示,明年上半年將提修例監管違規建造業界,罰款金額由100萬元升至1000萬元,並加強屋宇署蒐證,倘有人不提供資料即違法。她又提到,已要求業界檢視大廈維修工程的分判制,稱建造業因有多項工種而難禁分判,惟可減少分判層數,舉例公務工程只分判3層,倘分太多層便難究責任。

反圍標團體:或貴過自行招標兩倍

發展局早前要求正大維修的大廈下架棚網檢驗,甯漢豪稱已從數百幢樓宇採集數千棚網樣本化驗。她說,過去着重事後追究,將研加強事前防備,惟工程物料多不勝數,需以風險為本檢驗,倘所有物料均須檢驗或令建築成本和時間大升。她並稱,如有工程因棚網下架停工而影響行人安全,屋宇署會接管工程再向業主收費。

反圍標大聯盟發起人趙恩來表示,參考以往屋宇署介入即時危險樓宇維修工程的案例,倘政府承建商承辦大維修料貴於業主自行招標兩倍,業主或難承擔。趙另稱,屋宇署以往只介入結構性維修,鮮處理外牆美觀等事項,業主將關注如政府承辦大維修會否處理。他又說,政府介入可省卻聘用顧問公司,法團可聘工程監督,再受政府監察。

議員:官派無不可 可訂指標價格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政府委承建商介入並無不可,但關注政府指派承建商的質素及如何監察承建商施工。她說可參考新加坡訂立大維修指標價格,並認為政府需反思整幢大維修的必要。

工程師:只限分判層數沒意思

就分判問題,資深工程師倪學仁認為,除非禁止分判,否則限分判層數或只淪為合約「文字遊戲」,由大判直接向四判工人支薪,「那是自欺欺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過他稱建造業必須分判,以確保各工種工人有足夠工作,承建商也難聘全職工人,「釘板、紮鐵、石屎,如專做一個盤,工人可能4日才開一次工;但如聘請全職集齊多項技能的工人,成本會很高」。

香港建造商會副會長侯志超則同意多層分判是建造業的長遠問題,認為減少分判層次是好事,但料不易落實和監管,政府與業界可多溝通。

明報記者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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