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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貨車司機涉撞傷兩途人 准保釋候訊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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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男貨車司機涉今年3月中,在東涌東薈城一帶駕駛輕型貨車撞傷兩名女途人,事後其中一人頭部受傷昏迷。涉案男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庭上透露,控方擬傳召3名證人,辯方則或傳召被告及另一證人作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30日開審,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候訊。

被告張智誠(56歲,報稱貨車司機)被控於今年3月14日,在東涌東薈城停車場車輛出口外,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引致楊姓和鄭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庭上提及,控方擬傳召3名證人;辯方則可能傳召被告和另一證人作供,另不會就被告跟警方錄取的警誡供辭提出爭議。裁判官黃國輝把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30日開審,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