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wwwroot/mainpao.com/wp-content/themes/zox-news/alp/alp-single.php on line 16
">
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0 in /www/wwwroot/mainpao.com/wp-content/themes/zox-news/alp/alp-single.php on line 16
Warning: Attempt to read property "cat_name" on null in /www/wwwroot/mainpao.com/wp-content/themes/zox-news/alp/alp-single.php on line 16
24歲嶺南大學內地生涉「請槍」參加托福考試冀獲緩刑 官斥被告行為對其他學生不公 (18:31)
嶺南大學24歲內地本科男學生涉「請槍」代他參加托福考試,再向校方提交虛假托福成績,訛稱已達到畢業所需的英語能力要求。男生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原定今(3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覃有方稱,被告的感化官報告顯示,暫未找到其他能代替監禁的刑罰,但批准將判刑押後至明年1月21日,以再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覃官指,被告的行為對其他學生「非常之唔公道」。
被告賈鵬(24歲,無業)持雙程證來港。辯方求情指,賈第一時間向校方認錯,之後已參加由校方安排的100小時學校服務,而他被判斷為不適合服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的原因與簽證有關,辯方希望法庭能重新檢視報告結論,或可判處緩刑。
覃官指,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只適用於會「回歸香港社會」的人,同樣地若賈不留港,緩刑也沒意義,惟覃官同意再次索取報告。覃官說,本案控罪嚴重且非常普遍,賈可能被判即時監禁,而法庭應以具阻嚇性刑罰來阻止涉案行為,否則「個個唔識講英文但科科合格都得啦,仲讀英文嚟做咩?」
案情指,賈是嶺南大學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4年級學生,原定2024年畢業。該系對畢業生的英語能力要求是托福考試成績達87分或以上,或雅思考試成績達6.5分或以上,學生須達到要求才可畢業。
校方2024年5月21日收到賈經電郵提交的托福成績表,發現考生照片與賈的外貌不符。學校職員召見賈時,賈稱他由中介公司安排到馬來西亞考托福,但他因病缺席後卻收到成績表。賈於同年11月21日被捕,他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他曾應考雅思但成績不達標,其後向不知名人士支付人民幣6.8萬元,以在馬來西亞請人代他參加托福考試,最後收到成績表,他不認識考生照片中顯示的人士。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