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自願輔導治療 中大博士生拍裙底判社服
【明報專訊】中大醫學博士生被指去年9月在大埔新達廣場扶手電梯偷拍女途人裙底5張照片,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考慮到被告自行接受輔導和治療,有能力改過自新,予以輕判。被告一度以普通話鞠躬說「我願意(履行社服令)」,裁判官着辯方安排傳譯。
求情稱妻子母親評價正面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田天(29歲,中大研究生)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反映他從小到大循規蹈矩。辯方提及,感化官曾會見被告妻子和母親,二人均對他有正面評價,相信犯案與過往品格不符。
辯方續稱,被告事後自願採取措施,以輔導和治療解決自身問題,感化官接納他毋須進一步輔導;感化官建議法庭判處81至160小時社服令,被告亦願意履行社服令。
香官判刑稱,本案控罪嚴重,一經定罪可判囚,惟被告的感化及社服令報告內容正面,加上他自行接受輔導,法庭接納他誠心改過,判160小時社服令。
官斥辯方無確認需否傳譯
香官宣讀判刑時,被告一度以普通話鞠躬回應「我願意(履行社服令)」,身旁沒有傳譯主任協助翻譯。香官批評辯方無確認被告需要傳譯員協助,着辯方將陳辭再講一次,待傳譯員翻譯。
【案件編號:FLCC 2337/25】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