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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信因冒牌水風波被撤勳章不屬懲罰 李家超:影響工作紀錄和個人聲譽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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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公布「冒牌水」風波紀律調查結果,物流署3名公務員須接受紀律聆訊及停發增薪點等,時任署長陳嘉信被撤回獲頒的銀紫荊星章。特首李家超今日(27日)表示,現行公務員紀律制度針對部門首長管理下屬有所要求,但在即將推行的「部門首長責任制」下,部門首長須承擔部門的主體責任,會更清晰列明可面對的處分。

李家超表示,沒有證據顯示時任署長陳嘉信在此類事件中有直接犯錯,但財庫局長許正宇已去信指陳嘉信作為部門首長在提升人員能力、觸覺及積極性方面應更有作為,政府會將該信件存檔於前署長的人事檔案。李家超說,針對陳嘉信採取的措施,包括點名批評、記錄在案、撤回勳章,都影響他的工作紀錄和個人聲譽。

李家超強調,任何追究責任都要公平公正、基於事實,不可基於個人喜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