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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理大「SPEED」課程英文面試不合格 內地男子強塞5萬元行賄講師 判囚半年 (18:31)
一名38歲內地男子疑因未能通過英文面試考核,涉嫌向理大附屬的專業進修學院一名高級講師提供5萬元賄款以求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的報酬,但遭對方拒絕。男子遭廉署控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半年。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影響香港法治、公平和聲譽。裁判官並頒令充公涉案賄款五萬元。
認罪的被告康杰,38歲,報稱商人。被告被控2024年11月4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代理人,即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理大附屬機構)高級講師留金騰,提供形式為一筆5萬港元的饋贈、貸款、報酬或佣金,作為該留金騰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取錄他修讀由專業進修學院提供的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留金騰作出上述作為而向他提供利益。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轄下的專業進修學院提供多個自資學士學位銜接課程。課程申請人必須持有相關認可學歷,以及符合一定英語資格水平。如申請人不具備相關英語資格,會獲安排接受英語面試,通過面試者會被視為已達英語資格。
案情透露,被告欲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並於2024年6月底及10月底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期間,被告多次向有份主持該兩次英語面試的高級講師留金騰發送電話訊息,又在理大專業進修學院校園附近等待對方,請求對方取錄他入讀其申請的學位課程,但遭一一拒絕。
至2024年11月4日晚上,被告趁留金騰下班,將一疊五萬元現金鈔票塞入其外套口袋,並請求對方接納他的入學申請。留拒絕接受被告提供的款項並指賄賂違法,又提醒被告不要觸犯法例,被告其後跑離現場。留立即向上司報告並於翌日早上向廉署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