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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毆斃七旬途人 案底纍無業男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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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2021年在深水埗街頭與七旬男途人爭執,拳打腳踢致對方肝臟等多處受傷,事主4個月後不治。無業漢否認一項謀殺罪,前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提及,被告有38項案底,其中12項牽涉暴力,包括傷人和襲警,被告「顯然是個暴力的人」。法官又稱,本案完全是悲劇,被告行為殘忍及不理智,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向兩名作供的目擊者致謝。

38案底12涉暴力 事主不動續遭踩「不忍卒睹」

被告張國輝(現年56歲,無業)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最終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8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謀殺罪成。庭上昨透露,被告學歷為中三,曾任清潔工人,有38項定罪紀錄,包括襲警、傷人、刑事毀壞、管有及販運危險藥物等,曾判監禁、醫院令及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2016年最後一次獲釋。辯方確認被告定罪紀錄,稱謀殺罪判刑屬強制,辯方「沒有什麼可以再說」。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出,被告其中12項定罪紀錄涉及暴力,「顯然是個暴力的人」。針對本案,法官稱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被告全力踢向事主,當事主動彈不得,被告繼續多次踩事主胸部附近,片段令人毛骨悚然,不忍卒睹。法官又稱,本案完全是悲劇,批評被告行為非常殘忍及不理智,依例判終身監禁。法官宣判期間被告幾乎一直在抄筆記。

根據控方案情,2021年12月4日凌晨時分,被告和事主於深水埗南昌街香港科技專上書院外爭執,其間被告將事主打倒地上,當事主已動彈不得,被告仍重複踩他。一名目擊事件的途人勸被告「唔好再打」,被告自稱有黑社會背景,「唔驚坐監」,另有一名的士司機目擊事件後報警。被告同日向拘捕他的警員稱「我有抑鬱㗎」,另於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事主粗言相向因此動粗。事發後事主的肝、胰及腸受傷,胸腔感染,至2022年4月22日離世,終年70歲。

【案件編號:HCCC 3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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