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3青少年在停車場公然性交 再被揭藏太空油等 兩男先被判感化及入勞教中心 (21:14)

發佈於

2男1女青少年去年在天水圍天逸邨停車場的平台性交,又分別管有太空油或液態尼古丁,3人共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及藏毒等5罪,今(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分別判處兩男入勞教中心以及感化18個月,少女的判刑押後至2月16日。

被告依次為16歲張姓男學生、梁博滔(18歲,無業)、報稱無業的16歲李姓女童。3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張另被控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梁及李同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梁及李另各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

鄧官判處張入勞教中心,另判處梁服18個月感化令,其中的12個月須接受住院式戒毒療程。辯方稱,李早前得悉醫生指她有毒癮,故希望再索取感化官報告。

案情指,2025年3月4日有5段影片在網上流傳,顯示3名被告在天水圍天逸邨停車場平台暴露性器官以及發生性行為。最少4人在平台的上一層目擊事件,其中一人拍攝影片。張翌日被捕,警員在其家中搜出8.5克液態尼古丁。張在警誡下承認曾與另外一男一女待在一起,但想不起之後發生什麼事。

梁及李亦於同日在李的住所一起被捕,梁同時被發現管有0.13克依托咪酯(即「太空油」)。梁在警誡下稱,曾因性衝動與李發生性關係。警員同年4月25日發現梁及李於天耀廣場手持電子煙並管有0.67克依托咪酯,兩人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為自用。李同年5月21日再於天耀邨耀昌樓平台吸食電子煙,並被警員發現她藏有0.25克依托咪酯;李在警誡下稱,她吸食「太空油」只是為了「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