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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街頭推撞前女友 大律師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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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9歲大律師涉在街上推撞前女友,對方跌倒在地。該大律師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准保釋至3月16日再訊。裁判官提醒被告不得接觸事主,「佢主動同你接觸,你都要拒絕」,被告表示明白。

男被告蘇潁(39歲)在控罪書報稱律師。據大律師公會網頁,他2020年獲得認許成為大律師。控罪稱,被告今年1月24日在香港島香港仔南寧街14號至16號香港仔中心4期地下1號舖龍豐集團藥妝店外襲擊李姓女子,因而對該她造成身體傷害。

被告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他從事法律業,現時親自應訊,下次聆訊可能委聘私人律師。張官遂指出,事主為被告前女友,提醒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對方。張官亦指示警方案件主管通知事主,別主動聯絡被告。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 2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