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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犬食肆暫最多千間 不繫繩可囚 客店同有責控制 年中發牌不包火鍋烤肉店
【明報專訊】寵物友善空間日益受重視,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容許狗進入食肆,相關政策有新進展。政府擬於今年首季向立法會提出修例,讓食肆申請容許顧客攜犬,年中批出第一輪申請,首輪食肆名額500至1000個。按當局建議,食肆經營者和攜狗顧客均有責任控制入店的狗,如以牽引帶控制,違者最高監禁3個月及罰款1萬元。政府發言人補充,若有特殊情况如狗破壞、抓爛店內設施,應視乎現場實際情况依據雙方的民事責任處理,若狗傷人亦有其他法例規管。
政府發言人昨稱,計劃透過修訂《食物業條例》規管食肆和攜狗人士,容許狗進入獲批牌照的食肆,但須以不超過1.5米長的牽引帶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則不得入內。當局建議違者判處最高罰款1萬元、每日另加300元及監禁3個月,與現時違例攜狗進入食物業處所的罰則一致。
年內屢違規DQ 不影響食肆牌
發言人續稱,擬定的牌照條件(見表)不會令食肆營運成本顯著增加,暫未對食肆設額外設備要求,新增牌照的批註費用為140元。發言人強調,獲批成為寵物友善食肆者,若一年內多次違反與狗相關的牌照條件,有關資格會被取消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但一般不會影響原有食肆牌照。
無額外設備要求 不擬事前巡查
除了上述要求,食環署會編製作業及行為指引,經營者可因應實際情况自訂營運安排,以保留彈性;指引亦會要求狗主在食肆內控制狗避免滋擾其他顧客等。
設培訓講座 次輪盼年底推
方案本月10日遞交立法會討論,當局首階段擬設500至1000個牌照申請名額,年中批出申請,所有持正式食肆牌照的餐廳均可申請為寵物友善食肆,火鍋店及烤肉店除外;若申請超額,將抽籤分配,其後半年會再審視計劃,希望年底或明年初推出第二期。被問到為何透過抽籤而非審查批出牌照,發言人稱希望保留更多彈性予經營者,相信他們會審視自家商舖環境、地方大小再決定是否申請,當局亦毋須提前檢視或巡查,只要不是烤肉和火鍋店即可申請。
至於會否對飲食業界提供職員培訓等支援,政府發言人表示,食環署在接受申請前會舉辦簡介會,邀請商場管理學會、香港保險業聯會等分享管理寵物友善場地的經驗和保險資訊,漁護署也會邀請動物福利機構分享與動物相處的知識。
黃傑龍:狗主應負主要責任
叙福樓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回覆本報表示,政府現階段並非全面推行相關政策,而是先以名額設限小規模測試,但對狗主已是「從零到一」。他形容政策已考慮得較全面,業界和食客都有選擇,後者可揀是否進入張貼准許狗進入標示的餐廳。不過他強調食肆並非「託兒所」,狗主應負起控制狗的「主體責任」,相信狗主清楚自己愛犬的性格、對環境的反應,若有攻擊性或易與其他狗起衝突,狗主也不會帶到餐廳用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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