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辯方引傅華伶舊文「煽動刊物罪刻意製造寒蟬」 控方指過時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辯方結案陳辭時引用2005年出版的《國家安全與基本自由:審視香港基本法第23條》當中由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撰寫的章節,批評發布煽動刊物罪是「鎮壓式(repressive)」法例,因控方毋須證明發布者有意煽動他人,被告反而須自證清白,變相「保障政府的名聲多於處罰煽動者」。不過,法官郭偉健昨於判辭指出,控方應有責任舉證發布者有意圖,達至刊物的煽動效果。 相關文章:傅華伶區域法院港區國安法發布煽動刊物羊村繪本案 Up Next 羊村案5被告罪成 官指播謠猛於煽暴 稱現時政治形勢須維護國安 煽動刊物罪限制言論屬必要 不要錯過 認為判辭過分解讀3繪本 法律學者:市民會信凡諷刺政府皆違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王岸然被控非法披露與國安會面內容及煽動 還押至下月再訊 (12:57) 針對炒作抹黑火災立選 國安公署約見外媒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 擬禁「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 鄧炳強:屬維護國安必須行動 (13:11)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