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辯方引傅華伶舊文「煽動刊物罪刻意製造寒蟬」 控方指過時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9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辯方結案陳辭時引用2005年出版的《國家安全與基本自由:審視香港基本法第23條》當中由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撰寫的章節,批評發布煽動刊物罪是「鎮壓式(repressive)」法例,因控方毋須證明發布者有意煽動他人,被告反而須自證清白,變相「保障政府的名聲多於處罰煽動者」。不過,法官郭偉健昨於判辭指出,控方應有責任舉證發布者有意圖,達至刊物的煽動效果。 相關文章:傅華伶區域法院港區國安法發布煽動刊物羊村繪本案 Up Next 羊村案5被告罪成 官指播謠猛於煽暴 稱現時政治形勢須維護國安 煽動刊物罪限制言論屬必要 不要錯過 認為判辭過分解讀3繪本 法律學者:市民會信凡諷刺政府皆違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 食環署明起接受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 首階段名額不多於1000個 劉凱旋:截至本月初逾310企業落戶或在港擴充業務 首年投資額逾260億 陳茂波明赴歐洲三地訪問 稱中美元首會面為港對外聯繫創造更有利環境 1999年深水埗女報販被殺案 54歲男深圳落網 涉安排刀手及潛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