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兩青年姦14歲女囚9年 事主3年不敢回家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兩名18歲青年涉於2019年送醉酒14歲少女回家,趁其男友離開,伺機在睡房輪姦少女。兩男經審訊被裁定各一項強姦罪成,昨天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姫認為家應是可以免受危險的「安全島」,兩人卻在少女的家中犯案,令她案發3年至今不敢回家,屬加刑因素,加上兩人「毫無悔意」,各判囚9年。 相關文章:創傷後壓力症強姦罪高等法院 Up Next 控阻差官准保釋 陳朗昇如期赴牛津 不要錯過 【Emily】趙少昂師徒習作展 以畫遙距對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恒大申對夏海鈞及前妻資產委接管人 高院委恒大清盤人接管許家印資產 法官指許未遵披露命令 或耗散資產 93歲醫裁不宜答辯 官:不能判有罪 病人打Botox等藥物後亡 陪審仍需判斷有否涉案行為 融創:獲法院指示下月14日開債權人會議 Botox針誤殺案九旬被告患認障 陪審將退庭商議適宜答辯否 Botox誤殺案開審 辯方稱被告失智不宜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