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兩青年姦14歲女囚9年 事主3年不敢回家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兩名18歲青年涉於2019年送醉酒14歲少女回家,趁其男友離開,伺機在睡房輪姦少女。兩男經審訊被裁定各一項強姦罪成,昨天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姫認為家應是可以免受危險的「安全島」,兩人卻在少女的家中犯案,令她案發3年至今不敢回家,屬加刑因素,加上兩人「毫無悔意」,各判囚9年。 相關文章:創傷後壓力症強姦罪高等法院 Up Next 鄭海泉安息禮 政商高層扶靈 不要錯過 亂過路審91日 上訴庭斥官控辯浪費資源 原審與辯方「疊聲」口角 曾下令聞「句號」方准發言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鐵騎士大埔完善路撞樹 送院後不治 Emily Online|林定國張國鈞「法治戲劇日」登台唱跳演戲 慈樂邨單位起火無人傷 多名居民帶寵物逃生 有宏志閣居民上樓發現雪櫃出現他人食物 警方:沒發現木門及鐵鏈被撬痕迹 中年男工船上清理煤炭期間暈倒 送院不治 美東邨重建地盤工業意外 男工頸傷被困 昏迷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