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IMO 73年倡獨立瞭望員 海難後本地高速船落實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南丫海難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揭發事發當日海泰號沒有獨立瞭望員,為意外原因之一,海事處至2014年底才落實要求載客高速船必須有一名船員協助瞭望。本報翻查國際海事組織(IMO)瞭望建議,發現1973年已提出船長及瞭望員需由兩人分別擔任。海事處回覆本報查詢稱,有關建議不適用於本地載客船。該退休海事處驗船主任認為,如海事處早有按IMO落實建議,海難或可避免。 相關文章:船長 Up Next 高球場建屋 城規收6501反對14支持 反對多自高球界鄉事派 委員:評估時看意見質素 不要錯過 海難10年後 海事處諮詢業界「堵漏」 海泰號免限速 研駕同類49船須另考牌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男子大埔跑步暈倒 送院不治 六旬男於東涌遭的士撞斃 司機涉危駕被捕 尖沙咀老婦遭的士撞倒 腰頸受傷送院治理 政府啟動伊波拉病毒病戒備應變級別 將加強對非洲抵港旅客健康篩檢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