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終院裁決後首宗翻案 藏索帶男生脫罪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早前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只可涵蓋用於束縛人身、用作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進入的3個非法用途,6吋長的塑膠索帶不在此列。在2019年11月「大三罷」被捕的17歲男生,因管有索帶、士巴拿等被定罪,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同意根據終院裁決,他管有的物品不符控罪範圍,昨日裁定無罪,男生兼獲一半訟費,是終院裁決後首宗成功翻案的案件。判辭中補充,被告能脫罪「純屬僥倖」,法庭肯定他管有物品「懷有不軌的意圖」。 相關文章:上訴得直反修例事件大三罷束縛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索帶 Up Next 涉理大外集結 羅健熙:交通受阻 留現場助民 不要錯過 黎智英擬聘英御狀 律政司反對 司法覆核裁決出爐 警可檢取大部分新聞材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紅磡發現今年首宗大鼠戊型肝炎個案 家居接觸者未有病徵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較大機會在本地感染 「載遇.站見」今重新開放 首個周末預約人數達1500 6人獲委任資深大律師 張舉能:面對艱難依然恪守專業標準 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制度經得起時間考驗 青沙公路七人車停路肩 揭男子突暈倒送院搶救 特朗普訪華 葉劉淑儀:會面最大成果是雙方同意構建「建設性戰略穩定關係」 東九龍警察總部入彈區 機動部隊警員配槍走火無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