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襲8嬰童樂居職員 囚逾8個月暫最重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前幼兒工作員早前承認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為使8名年約1歲的幼童躺在牀上,向涉案幼童分別拳敲頭部、掌摑、將他們推倒在牀等,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19周,為至今刑罰最重被告。另外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評,被告將事件歸咎工作文化及人手不足,即使受環境影響,都是她放棄專業操守,作出極端錯誤行為。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對所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童樂居 Up Next 黑客盜逾29萬港客資料 香格里拉集團兩月始通報 不要錯過 【Emily】CY批醫界淡化免針紙案 話7醫應判監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無業漢涉多次狎女 續保釋11月底開審 涉危駕藏武器 避截查跑車司機還押 詩凝美容師無牌行醫罪成 官:缺法律認知非辯護理由 獅子山展字句 陳基裘爭議言論自由 潑水節襲擊案被告:雙方互射 為表祝福 潑水節襲擊案 兩警被射水展笑容 一信祝福一稱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