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襲8嬰童樂居職員 囚逾8個月暫最重 發佈於 4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前幼兒工作員早前承認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為使8名年約1歲的幼童躺在牀上,向涉案幼童分別拳敲頭部、掌摑、將他們推倒在牀等,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19周,為至今刑罰最重被告。另外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評,被告將事件歸咎工作文化及人手不足,即使受環境影響,都是她放棄專業操守,作出極端錯誤行為。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對所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童樂居 Up Next 保良局嬰兒組虐兒案多拘一職員 不要錯過 港少女陳屍台灣龍山寺 遺言:勿跟靈界溝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宏志閣第二輪上樓最後一日 有居民冀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釐清疑問 土拓署應用創新科技縮短北都發展項目工期 引入國產超高強鋼建行人天橋 食環署明起接受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 首階段名額不多於1000個 劉凱旋:截至本月初逾310企業落戶或在港擴充業務 首年投資額逾260億 陳茂波明赴歐洲三地訪問 稱中美元首會面為港對外聯繫創造更有利環境 1999年深水埗女報販被殺案 54歲男深圳落網 涉安排刀手及潛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