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原控暴動 遊行私了律師 3男改認集結傷人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名男子涉前年在銅鑼灣「私了」事務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經認罪協商後,其中3名被告改為承認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罪,餘下一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控方案情指出,陳子遷見示威者破壞店舖櫥窗,上前譴責後遭示威者拳打腳踢,血流披面。認罪3人續准保釋至本月18日求情及判刑。 相關文章:事務律師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國歌法暴動罪有意圖而傷人罪港區國安法私了非法集結 Up Next 青發會自薦監察青年藍圖成效 智庫倡各區設「青年專員」 政府委員會增青年比例 不要錯過 【Emily】樂富廣場有得玩新興運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警涉呃OT案 署理警司稱無指示OT 受誤導批申領 申遊行指引增國安條文 涵主辦責任 鄧炳強:按國安法修改 審批門檻沒變 鄧:擬年增最多2500部CCTV 黎智英案|黎智英三項控罪表證成將出庭自辯 案件押後至11月續審 (10:44) 曾組民陣基督徒學會解散 稱「礙於社會環境」 未能履行使命 指八旬醫生僱主非禮 菲傭索償逾100萬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