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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誇大運費以12萬元人民幣賄物流公司經理 物流分判商遭廉署起訴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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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一名物流分判商,涉嫌誇大運費,並將差額當「甜頭」,行賄物流公司經理以維持良好關係及獲取優待,涉案多份外判物流訂單共值約170萬港元,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一項串謀詐騙的交替罪,被告獲准保釋,後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54歲被告廖觀明為豐榮物流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6月至去年5月期間,與其豐榮生意夥伴及嘉里物流一間子公司經理一同串謀,使經理接受非法回佣逾12萬元人民幣以優待豐榮。交替罪名則指被告涉嫌於上述期間,與該生意夥伴及經理一同串謀詐騙達通國際陸運有限公司,向達通偽稱豐榮付款單準確顯示運費,從而誘使達通向豐榮付款。案發時達通外判多份訂單予豐榮,共值約170萬港元。

豐榮自2018年5月起受達通委託為分判商,為達通母公司嘉里物流的顧客提供跨境物流服務。該名嘉里物流另一間子公司經理負責判授物流訂單予分判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