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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學生分別認中環襲警及「搶犯」 裁定暴動罪成囚45個月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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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織「學生歷量」2019年12月在中環舉行集會,一名男生涉腳踢高級督察的腰背,他被制服時遭另一男生試圖拉走。兩人分別承認襲警及協助罪犯罪,但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今(16日)於區域法院求情及判刑。暫委法官葉啓亮指出,首被告的行為等同「搶犯」,更令暴力升級,造成「漣漪效應」;第三被告襲警則會引起他人效法,亦認為兩人暴動同時干犯其他罪行是加刑因素,判囚45個月。

兩名被告陸家裕和蕭子峰現年23歲,陸在都會大學畢業後任職物流管理員,其後離職。蕭則任職調酒師。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在學時參加少年警訊,參與義工活動,樂於助人,兩人亦希望向受傷的警員致歉;兩人為中學同學,結伴參與和平集會,蕭子峰突然被制服,陸家裕出於自然反應拉走朋友,沒有使用其他暴力,案情較輕。

葉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源於一個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後來突然演變成暴力,而兩名被告非主導角色,僅一時衝動犯案,且暴動的規模較小,兩名被告僅參與兩分鐘;示威者僅投擲空膠樽,沒有擲磚頭或汽油彈,警員的傷勢亦輕,故以43個月為量刑起點,另考慮兩人同時干犯協助罪犯及襲警罪,加刑兩個月。

至於陸家裕承認的協助罪犯罪,葉官認為其行為令蕭子峰成功逃脫,9天後才被捕,但接納他無預謀犯案,判囚9星期;而承認襲警罪的蕭子峰在腳踢警員前,已有其他人襲警,蕭令情況加劇,但考慮襲擊程度相對輕,警員沒有受傷,判囚9星期。兩人所有控罪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