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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工程師涉虛報三跑監督紀錄提堂准保釋候審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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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機管局前工程師,他涉嫌在地盤監督紀錄虛報為「三跑道系統項目」機場東消防局檢查土壤樣本及現場測試,並使用有關紀錄誤導機管局及其消防設施設計顧問,前工程師被控1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1日,其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報稱技術總監的被告張樂安(40歲)13項控罪案發於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21日。

控罪指稱,被告作為機管局及艾奕康顧問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即機管局高級項目工程師,被指派為艾奕康有關EFS機場消防局項目的適任技術人員,在案發期間使用13份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表格,聲稱他在同年9月至12月期間,如表格所述地執行特定任務,即檢查抽取土壤樣本及現場測試,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機管局或艾奕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