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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4000元泄4700名客戶資料 PCCW前僱員囚3個月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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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電訊盈科前職員涉受賄後披露4700名公司客戶個人資訊及資料,因而被控貪污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其中一名29歲前職員承認各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今(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出,貪污屬嚴重罪行,且被告犯案時間歷時3個月,須判處監禁式刑罰,判被告囚3個月,另頒令他向電訊盈科歸還他收取的4000元賄款。

被告賴思廷(29歲)案發時任職PCCW Services Limited收費電視部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他早前承認各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案情指,被告任職電訊盈科時,獲發一部桌上電腦,電腦內安裝了兩個保存客戶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只有電訊盈科指定的職員可使用上述系統。在2018年7月底至10月中期間,被告按一名已離職的收費電視部小組組長提供的基本資訊,在該兩個電腦系統內作數百次搜尋,向對方披露逾540名客戶的資料,並收受對方兩筆共4000元的賄款。

同案被告還有PCCW Services Limited收費電視部前小組組長劉成殷(36歲)、直銷部前銷售主任簡紹基(38歲),兩人將於明年1月6日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