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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生效半年 關注劏房平台政府執法不力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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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於今年1月22日實施,限制加租幅度,並要求業主打釐印、及時提交租賃通知書、不得濫收水電費等。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18日)公布一份調查結果,各有超過九成受訪劏房戶指業主未有按法例提供水電費單副本,以及未有交代如何與其他住戶攤分水電費,質疑劏房租管法例生效後,業主濫收水電費問題仍然存在,又指法例生效至今仍未有成功檢控個案,批評差估署執法不力,法例形同虛設。

平台於今年7月至9月共收集472份劏戶租戶的有效問卷。調查顯示,在劏房租管實施後簽下新約的受訪者現約租金中位數為5450元,較上一份租金增加了430元,呎租為50元,平台指劏房租金不跌反升,呎租高企。調查亦發現,在92名受訪租戶的書面新約中,超過半數的租約未列明加租幅度限制,逾4成未列明原租客享有優先續租權,近3成未列明終止租約條款,懷疑業主違反法例。

調查同時發現,有3成受訪租戶指業主未有按法例要求,為新例實施後簽訂的租約打釐印。家住觀塘的劏房戶黃女士從事廚房雜工,有兩個小孩,一家三口剛搬離上一個劏房。黃女士指,前房東一直未打釐印,被問及是否曾向差估署投訴,她則說「一投訴就會畀人趕出黎,唔敢(投訴)。」翻查資料,差估署截至9月底共識別467宗有關業主涉嫌違反租管條例個案,惟投訴個案僅有24宗。

平台建議政府落實檢討「劏房」租管時間表、設立「起始租金」、加強差估署主動檢控及巡查能力、安裝獨立水電錶、增強地監局監管地產代理能力,並加強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