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廉署起訴昌遠大廈時任法團委員 被控四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15:24)

發佈於

廉政公署昨(17日)落案起訴一名時任業主立案法團委員,他涉嫌使用虛假現金單據向法團申領工程費用,被控四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被告已獲准保釋,下周一(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49歲的被告黃叔榮是昌遠大廈時任法團委員,2019年初獲委託向承辦商就更換4道防火門索取報價。他當時建議法團以12000元委託其友人維修該4道門,獲法團同意並把維修工程外判予被告。被告在工程完成後,向法團提供經他本人核實的相關現金單據,以支付工程費用。被告涉嫌於2019年3月至前年7月期間,使用四張看來由三間建築物料供應商發出的虛假現金單據,誘使法團接受它們為真文書,涉款逾10000元。廉署調查發現,該4張現金單據的內容被指曾被修改並載有虛假資料,又指假如法團知道現金單據內容虛假,不會支付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