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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消防車撞後捲車底不治 司機被控危駕致死罪再押後訊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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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一輛消防車沿西貢公路行駛,至白沙灣對開時懷疑失控,直撞前方一輛單車,再撞向停泊路邊的一輛私家車。騎單車的外籍男子被捲車底,經搶救後不治。涉事消防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表示,早前收到控方專家撰寫的醫療報告,需時索取辯方專家的回應。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4日再訊,屆時若排期開審,控辯雙方須呈上承認事實。

辯方表示,被告姚志明(55歲)案發時為政府公務員,故由法援署委派法律代表和提供法律意見。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準備辯方醫生的專家報告。

本案發生於2020年12月,裁判官關注案件經過多次押後,何時排期開審。控方表示,本案有「車cam」片段拍下撞車經過,除了被告案發時的身體狀况,雙方對案情沒有太大爭議。辯方表示,不排除雙方協商後,被告會面對刑責較輕的罪名,希望索取辯方專家報告再作考慮。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4日,其間被告續准保釋。